本报讯 3月23日,记者从市海事局获悉,自3月9日燃油正式对我国生效以来,我市海事局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加大外轮进出口审批和和现场监督检查,先后拒绝3艘未持有证书的外轮进港,禁止2艘外轮离港。
为严格执行燃油公约,有效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权益,燃油公约对我国生效后,市海事局决定自3月9日至4月9日组织开展燃油公约证书集中检查,对参加燃油污染损害保险以及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不符合公约要求的船舶进入我国水域,并根据上级要求对没有参加保险或没有取得证书的船舶依法做出处理。
此外,市海事局还采取多种渠道向船公司、船舶代理宣传我国政府关于燃油公约生效后的相关要求,并积极为船舶所有人、代理人及船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以避免给船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作者:翟磊)
来源:黄海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