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长江航道局获悉,随着最后12名航道养护费征稽人员走上新的工作岗位,1057名因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失岗的长江航道征稽人员全部实现了转岗安置。
据了解,为弥补长江航道事业费不足,国家于1992年批准征收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长江航道局在长江沿线共设置航养费征稽机构98个,工作人员1057名。17年来,累计征收的航养费超过40亿元。
今年1月国家施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这1000余名征稽人员面临转岗安置问题。长江航道局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早准备、早培训、早安排,以充实航道行政管理和执法岗位为航道征稽人员安置的主渠道。该局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主要负责人的征稽人员安置工作领导机构,并下发《长江航道征稽人员转岗安置指导意见》。
目前,先期走上长江航道行政管理和执法岗位的征稽人员很快熟悉了相关业务,在打击非法采砂、超吃水船舶搁浅破坏航道、违法占据航道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航道行政管理能力,较好地保护了国家航道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