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海海事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永丰58”船员郁某使用伪造船员适任证书,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查,违法嫌疑人郁某于去年年底在南通以3000元的价格购得伪造大副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一本,于2009年6月至7月在“永丰58”船上担任大副,船方对郁某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书的行为并不知情。
郁某使用伪造船员证书,非法驾船从事海上运输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上海海事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郁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经教育,船方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雇用船员资质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