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双向互动机制。定期向航运公司分发《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信息》,通报最新海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事故案例分析和辖区航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评估状况,同时,建立了审核员与航运公司之间的挂钩联系服务制度,为航运公司向主管机关展示内部管理水平提供了平台,另外,开通了海事与航运公司的QQ群沟通平台,实现即时双向互动,延伸服务时间,拓宽服务空间和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构建协同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海事、水运和船检三方协作会议,协调联动执法,解决管理难题,构建外部协同管理机制。定期邀请海事各方专家参与航运公司船舶滞留案例分析会、事故案例调查分析会,构建内部协同管理机制。利用船舶船员协同管理系统,核查航运公司对所属船舶船员的掌握情况,及时发现航运公司在船舶配员、船员变动等方面的不符合项,构建船舶船员协同管理机制。 三是构建互帮互助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航运公司交流观摩会,如组织观摩船舶溢油船岸联合应急演习和有效性评价会议等活动,达到帮助辖区民营航运公司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定期召开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研讨会,通过专题培训,召开航运公司岸基人员安全管理研讨会,为航运公司提供了分享管理经验的舞台,推进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实现了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推进精细化管理。根据航运公司审核结果、日常检查结果及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则效果评价结果,对辖区体系航运公司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推动辖区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公司、船舶和船长,参加全国安全诚信公司、船舶、船长的评选,对连续出现船舶滞留、事故险情的航运公司开展安全管理约谈,并对公司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对无法有效整改的公司,建议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机构给予附加审核。
为提升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航运公司机务和海务主管对船舶的检查和指导能力,2014年7月8日,厦门海事局在厦门华海航航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以船舶滞留缺陷预防及处理分析为主题的航运公司交流研讨会,40余名辖区民营体系航运公司的机务和海务主管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一直以来,厦门海事局致力于航运公司源头综合质量管理,并逐步形成了“3+1”开放式航运公司综合质量管理模式,有效推动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