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员个人:
为规范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申报,满足辖区内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需求,确保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有序开展,现将有关适任考试计划公布及考试申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任考试计划公布
长江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根据辖区内航海院校、培训机构以及社会船员的培训情况和考试需求,定期在“长江海事局船员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公布本辖区船员适任考试计划,计划将明确适任考试期数、时间、地点、科目及报名时间。在考试中心自有计算机终端考试考场(或指定考场)举行的上半年和下半年适任考试计划将提前1个月公布;在各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所属的计算机终端考场举行的针对本校学生或学员的适任考试计划适任考试计划也将提前1个月公布。
二、适任考试计划的申报 为保证考试中心适任考试计划的公布和在校学生(学员)或社会船员及时完成适任考试申报,各航海院校、培训机构应根据本校学生的培训情况提前3个月向长江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递交书面的适任考试计划申请。
1、在校生的适任考试的申报 院校、培训机构关于在校学生的适任考试计划申请除填写考试对象的学制、班级、考试类型、考试时间等外,还应确认申报考试的学生已向长江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完成报备。
2、社会船员适任考试的申报 正在接受岗位适任培训的社会船员适任考试初考申请由培训机构在“长江海事局船员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培训开班申报后提前3个月向长江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递交书面的适任考试计划。船员完成岗位适任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由培训机构提交经培训机构审核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和培训证明,申请适任考试;
社会船员适任考试补考的申报可由培训机构、船员本人或船员所在的航运公司或机构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经培训机构审核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和培训证明,申请参加长江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在自有计算机终端考试考场(或指定考场)举行的适任考试。
特此通知 长江海事局考试中心 二0一四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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