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就业合同 甲方:乙方: 第一条:代理委培 1.乙方自愿以定向委培的方式接受甲方录取,参加甲方的各项培训。 2.甲方对乙方在代理委培期内只有契约关系,没有人事劳动隶属关系,甲方对乙方负责只限于本协议条款。 第二条:甲方负责 1.甲方保证代理培训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2.甲方负责乙方培训期间的培训费和办证费(不含护照、体检费.办理健康证书.、打免疫针的费用)。 3.甲方负责乙方代理培训及上船所需的各种证件。按《STCW78/95公约》标准执行。 4.待乙方培训面试合格和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甲方根据船东的统一安排通知乙方的上船日期。 5.甲方将安排乙方两次costa面试,如不能通过将安排乙方两次丽星或其他邮轮公司面试。如乙方未能通过所有面试的,甲方将扣除委培费3000元,余款退回,但不赔偿其他由此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乙方负责 1.乙方自愿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事宜。食宿费.车费及培训期间的伤病自理。 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所有费用,培训前付清培训费,初试合格后付清余下款项。 3.培训期间,乙方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于个人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及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处罚被学校遣返或中途退学等行为,甲方概不负责。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乙方自己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视情节要求赔偿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证书培训期间,乙方要认真学习,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费自负)。如果个人原因拒不补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5.甲方安排乙方登船,如因乙方个人任何原因不能上船者,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各种培训\学习所规定的开班时间.地点(含异地学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任何费用。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若在船上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违反法乱纪,被船东不认可时下船,后果均由乙方本人承担,甲方不退任何费用。 8.如因船东经营不善,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导致该船无法营运,甲方有义务在双方利益均能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为乙方推荐工作。 9.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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