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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改进提升水路运输服务
2013-9-19 12:00:51  海员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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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若干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抓手。《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国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意见》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突出重点、实化抓手,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水路运输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

  充分认识《意见》对提升水运服务的要求

  《意见》提出“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筹兼顾,增进公平”、“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四个基本要求,并从服务均等化、服务规范化、服务便捷化、服务安全化、服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化等六个方面实化服务抓手。全国水运系统要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意见》对提升水路运输服务的要求。

  ——服务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消费结构升级的必然要求。水路运输服务要从“走得了”向“走得安全舒适”转变,推动水路客运向便捷化、舒适化方向发展,加快建立绿色循环低碳水路交通运输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运输服务,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水路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成果。

  ——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水路运输服务要从“运得出”向“运得经济高效”转变,不断提升基础设施、运输装备技术水平,提高运输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效率、更高水平、更优品质的运输服务,进一步提升人们群众对水运行业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水运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输服务等方面协调发展,实现水运科技进步、行业创新、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从而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健康科学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体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公共服务,把精力放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出行条件,为水运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交通运输保障。

  切实落实《意见》对提升水运服务的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通过实施28项重点任务,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人们群众的满意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今后五年,水运行业要强化落实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 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

  1.加快农村老旧渡船更新改造,保障农村渡运安全便捷。贯彻好我部和财政部今年新发布的《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中央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标准、加大对落后地区的奖励力度,重点推进农村渡船标准化,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农村老旧渡船更新工作。

  ● 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规范化。

  2.实施阳光引航工程,提升运输船舶服务效率。全面实施我部《推进阳光引航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制定公布引航、移泊申请受理程序,统一受理标准,公开引航计划;制定公布并严格执行《引航作业辅助拖轮配备标准和使用办法》;规范引航收费管理、结算、审核,建立收费查询系统,降低各项服务成本;发放引航服务手册,公开引航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引航机构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引航员安全服务意识教育,建立内部竞争制度。

  ● 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便捷化。

  3.加快重点区域客运发展,全面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实现渤海湾、琼州海峡和台湾海峡等重点区域水路客运班轮化运营,公布班轮时刻表;完善台湾海峡客运服务体系,新增对台客运直航点和客运航线;改善港口客运站公共交通条件,将港口客运站公共交通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统筹规划,加大公共交通班次密度。

  4.提高航道通行能力,服务船舶航行通畅。加快内河航道工程建设,消除重要航道的局部瓶颈制约;研究优化三峡船闸调度模式,加快新的三峡过闸通道论证。完善流域船闸统一调度管理机制,推进船闸调度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船闸公共服务信息发布制度;在重要航段设立船舶锚地、紧急停泊区和水上服务区,规范船舶停泊。建立完善电子航道图技术标准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电子航道图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 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安全化。

  5.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保护水域环境。加强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发布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制定发布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加强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建立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平台,实施运输全过程监管。

  6.开展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作和港口设施维护工作,提高岸线利用率,保障码头安全。继续开展沿海港口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作,开展长江干线码头结构加固改造试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码头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港口设施维护工作,提高码头作业安全和作业效率。

  ● 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信息化。

  7.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水路客运网络售票,方便旅客购票。研究制定渤海湾、琼州海峡、三峡库区和海峡两岸等重点区域水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推进重点区域水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

  ● 提升便民利民政务公开化。

  8.完善海运发展扶持政策,建设海运强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关于促进海运发展的意见,争取国务院发布,出台支持我国海运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海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促进海运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明确工作分工,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和总结。

  9.优化创新航运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开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调研工作,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并逐步向其他航运中心推广应用;结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完善进一步深化航运开放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加快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促进我国航运服务业向现代航运服务业转型;研究制定无船承运人保证金保函制度,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创造宽松经营环境;发布两岸集装箱、散杂货运价指数,以信息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上一个:推进装置及辅助机械(CIC)集中检查活动 [2013-9-4 19: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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