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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员出境证明》签发
2008-11-27 15:56:39  来源:海员在线
 
《海员出境证明》签发
具备条件:
1、出境船员须持离有效期届满之日不少于6个月的《海员证》 
2、文书齐全并合格
注:前往香港或途经香港的船员出境,需至所持海员证签发机关办理

需交文书:
1、海员证出境证明申请表
2、出境海员名单 2份(3人以下1份)
3、海员证或其影印件
4、免于签证或过境签证国家、地区有关合同、任务书或担保函、电(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本)
5、其它有关材料(聘用协议等)
下一个:《海员证》签发/补发 [2008-11-27 15:57:28]
上一个:海船船员《船员服务簿》签发/补发 [2008-11-27 15: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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