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培训考试办证 --> 船员招生培训 --> 详细 |
普通船员(水手、机工) |
| 2011/10/31 16:46:40 发布者:泰安新锦程船舶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
根据国家海事局对货船船员的培训上岗的规定要求,以及航海事业的日趋发展,我公司面向全国招聘部分新船员,经培训合格后,为其办理有关证件,然后安排到船上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思想进步、无犯罪记录,政审合格,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5周岁,两眼视力0.8以上,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及精神病史,并符合海员体检标准。从事过海上工作(捕鱼、海军)或退伍军人可优先录取。 二、培训安排: 经面试合格后,安排到由交通部海事局批准的定点专业海员培训学校学习,培训时间为4个月,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船员《海员证》、《专业培训合格证》、白皮《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 三、实习安排: 根据国家海事局规定,对培训学习合格的船员必须上船实习6个月。实习合格,由船长、船务公司及海事局和边防派出所盖章后,将所有证件及有关文件资料交付公司,由公司为船员换出正本《适任证书》。 四、工资、福利待遇、人身保险 培训、实习合格的船员,正式上岗后,年收入约6-10万元人民币。以后根据自身能力及职务晋升,年收入约15-60万元人民币。船东为船员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5-20万元人民币,船员享受规定的劳保福利待遇,负责食宿。
|
 数据加载中.... |
|
|
| ·你知道吗 |
| 船员招生培训 |
本栏目专门提供各类船员的招生培训信息,此信息主要由船员劳务公司及船员培训学校发布,一方面为船员朋友提供及时的培训信息,另一方面为培训学校更好的自我宣传及招生提供网络平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