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海员劳务市场人才需求日益扩大与我国高级船员培养数量滞后的矛盾,同时为广大非航海类毕业生提供优越的就业机会,国家海事局先后下发了交海发( 2006 ) 636 号文件和海船员 ( 2008 ) 352 号文件( http://mcedu.sd.cn )。文件规定:“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的相关专业的非航海类毕业生,可参加(航海教育)培训;在完成不少于 12 个月的规定课程的学习和相关培训之后,由所在航海院校颁发结业证书,并报海事管理机构和主管机关备案;可申请所有航区和等级的海船三副 / 三管轮评估、考试和发证;非航海类毕业生完成规定的海员培训,在职务晋升、航区扩大、吨位提高和功率提高时,按完成航海教育的学生同等对待”。
我院在 2007 年获得非航海类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船员培训资质,根据国家海事局文件精神,我公司招聘一批“非航海类 专业大 专以上学历高级船员培训班”。
一、学制与发证
学制: 12 个月
发证:完成相关内容学习,成绩合格后,由所在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航海技术专业:10 名 面向全国
轮机工程专业:10 名 面向全国
三、 招生条件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五个门类的非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可申报航海技术专业或轮机工程专业;法学门类中的法学专业、文学门类中的英语专业的非航海专业毕业生,只能申报请航海技术专业。
报名者必须符合国家海事局规定的船员体检标准。
四、入学与报名截止时间
入学时间: 2010 年 9 月
五、培训内容
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和相关专项培训后,申请参加国家海事局海船船员甲类适任证书全国统考,成绩合格可获得甲类三副 / 三管轮考试合格证明。
六、收费标准
学费: 11000 元;住宿、卧具费: 800 元;教材费: 700 (多退少补);工作服: 50 元;各专项培训和适任证书评估、培训、考试等费用按物价局规定标准另行收取。(学校收多少公司收多少,不多收一分钱)(也可和公司签订合同,开封、实习、办证、就业一条龙服务,公司给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需缴纳10000元,可先交5000元,上船后再交5000元)
七、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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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工资(月薪、元) |
职务 |
工资(月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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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
23000-35000 |
轮机长 |
20000-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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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 |
20000-25000 |
大管轮 |
18000-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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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 |
12000-15000 |
二管轮 |
12000-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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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 |
10000-14000 |
三管轮 |
10000-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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