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1日0445时,我中心接到 “辽锦渔15062”代理报告:辽宁籍渔船“辽锦渔15062”在34°52′N 124°44′E(石岛东南约180海里)处,一渔民在工作过程中重伤(腿断),出血过多,伤情严重,请求我中心救助。
接到报警后,我中心迅速行动,考虑到该渔船在韩国水域,距离石岛尚有180多海里,救助船舶难以及时赶到,我中心马上协调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派出专业救助飞机实施远程空中救援,并要求“辽锦渔15062”与我中心保持联系,随时报告受伤渔民伤情及渔船最新位置。
1425时,救助直升机“7312”从蓬莱机场起飞前往救助。
1733时将受伤渔民安全转移至威海机场,送往文登整骨医院进行救治。目前,该渔民已无生命危险。
关键词: 威海 救助 渔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