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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
2008-11-5 15:27:18  来源:海员在线
 
申请人 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
具备条件 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提交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登记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影印件;
6、其它有关材料(培训证明、学历证明、遗失公告等);
7、申请《船员服务簿》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签发《船员服务簿》;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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